九部委聯合發文推進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深化試點將加速推進
2021 年,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提出到 2023 年,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021 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制定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2025 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與金稅三期相比,金稅四期不僅是稅務方面,還會納入“非稅”業務,實現對業務更全面的監控,從而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的轉變。據統計,截至 2023 年 5月,全國已經有 24 個省/市/自治區開啟數電票開票試點。
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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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聯合發文推進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2023 年 4 月,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檔案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子文件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聯合發布《關于聯合開展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會〔2023〕7 號),推進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推動實現電子憑證全流程標準化無紙化處理,助力解決企事業單位電子憑證“接收難、入賬難、歸檔難”問題和數字化轉型。5 月 17 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關于公布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試行版)的通知》、《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操作指南》、《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技術問答》、《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工具包》等配套標準、指南、工具包。
打通電子憑證報銷入賬歸檔“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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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深化試點的電子憑證包括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數電票(不含鐵路電子客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數電票(鐵路電子客票)、數電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財政電子票據、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銀行電子回單和銀行電子對賬單,一共 9 種。
試點電子憑證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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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電子憑證試點單位包括開具端試點單位、接收端試點單位和參與 試點 的相關 平臺。為充分發揮平臺以點帶面的引領作用,確保深化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將有關電子憑證開具分發平臺(8 家)、代理記賬平臺(16 家)、票務服務平臺(5 家)和政務財務服務平臺(13 家)納入深化試點范圍,并組織有關服務保障單位幫助接收端試點單位降低參與試點的技術難度和實施成本。
會計電子憑證試點單位及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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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憑證深化試點加速推進。根據《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技術問答1.0》,深化試點工作的總體時間安排為:1)5 月底前,新增開具端試點單位及相關平臺完成系統適配,達到試點條件;2)6 月底前,新增接收端試點單位完成系統適配,確保具備接收(處理)電子憑證的能力,達到試點條件;3)7~9 月,實現常態化運行;4)10~12 月,開展總結評估。
電子憑證深化試點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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